稅務總局:稅收執法過程和結果更加公開透明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部署了持續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著力加強政策解讀和輿情回應,著力提升納稅服務工作質效等多方面任務。通知要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加強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推動事后公開,使稅收執法過程和結果更加公開透明,更好接受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監督。
通知要求稅務總局各司局和各省稅務機關主要負責同志要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吹風會,接受記者采訪、發表署名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背景、重點任務、后續工作考慮等,及時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做好個人所得稅改革、深化增值稅改革、環境保護稅征收等與納稅人密切相關的熱點輿情回應,更好引導社會預期。
通知要求,開展辦稅服務信息檢查,重點查看公開的辦稅服務信息是否準確規范、與實際工作是否一致等,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清理并公開納稅人辦稅需要提供的各類證照、證明材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辦稅指南,辦稅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辦稅條件發生變化的事項,應在完成審批程序后1個工作日內公開變更后的相關信息和具體實施時間。推廣使用統一的12366稅收知識庫,統一納稅人咨詢答復口徑,方便納稅人辦稅。
根據通知,針對群眾反映的政務熱線號碼過多、接通率低、缺乏統一管理等問題,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稅務總局規范稅務系統對外公開電話管理的有關規定,依據納稅咨詢、納稅服務投訴電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聯系電話、稅收違法行為舉報電話、稅務干部違紀舉報電話、稅務部門聯系電話、納稅人端稅務軟件支持電話等“六類”電話組織開展稅務系統對外公開電話的集中清理,及時進行電話號碼的更新維護和對外發布,按照“首問負責、對口接待、內部流轉、高效便民”的原則,保證接通率和處理效率。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整合各類對外公開電話,集中受理納稅人來電。
2018年06月08日